星期二, 11月 29, 2011

區網設備(其二)

[達克日記] 2011/11/29--區網設備(其二)

[達克日記] 2011/11/19--區網設備(其一)

我台北住處的AP壞了。

為了解決我舊款XBOX360跟NB會搶網路線的問題,
我想起了我高雄家裡,還有兩台舊的HUB。
(其實是SWITCH啦…但基本上,以我的用途它們就是HUB而已。)

反正我只是需要實體網路線,AP功能小烏龜可以解決,
再加上,為了不想再像這台AP RT-G32一樣,
花錢買東西還找罪受,
所以,我決定趁這次回高雄,
翻出這兩台使用多年都穩到不行的HUB,選一台上台北替補AP的位子。

20世紀的HUB,用了十幾年都沒事,頭好壯壯,
21世紀的AP,用一年多一點,一下瞬斷、一下當機、一下直接給我掛掉…
對不起,我想我還是相信HUB就好…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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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兩台HUB,買的時間差距不小。

第一台是我高中時候買的,5孔,我很確定它只有10m。
第二台是大學時買的,我一直以為它有100m。


但,等我回到高雄一測,才發現,其實這兩台都…
只有10m…

這下窘大了。

這問題,若是去年,中華電信還沒有主推光世代50m前,
我家一直在用10m以下網路時,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對外網路根本也沒到10m,區網當然10m就綽綽有餘。


可,這一年來,對外網路已經加快到50m了,
若區網還在10m,
那豈不是花錢接了大水管,結果在自己家裡用導尿管????


這下子,我突然覺得頭大了起來。

因為這兩台都不是100m。
看來,我遲早還是得再買AP或HUB,把區網推到G等級才行啊…
但,這下就真的連家裡兩個樓層之間的實體網路線都得通通換掉了,
當年我為了拉這超過50公尺的實體網路線,可是下了大功夫的。

我不能再將就100m的區網設備了,
要,就要做到一次到位G,
不能再停100m,
否則這些升級問題是沒完沒了的啊…Orz


我也有考慮過,用無線網路橋接。

因為若AP功率夠強,一台就能打穿兩樓。

不夠強也沒關係,小烏龜的無線網路直接橋接到另一個樓層的AP,
這樣一樣能解決問題。

但…無線網路的穩定度實在是堪憂…
尤其是小烏龜的AP…(嘆氣)


這事情,恐怕還有得折騰了。

星期六, 11月 12, 2011

區網設備(其一)

[達克日記] 2011/11/19--區網設備(其一)

今天,洗完澡出來,
才發現我住處的網路又斷了,
重開了幾次小烏龜,才勉強接上網路。

但,其他人都可以自由上網了,
唯獨我不行。

我馬上猜到,大概是我自己的AP掛了…Orz

其他人都是直接從小烏龜拉線到電腦上,
我是中間還透過自己的AP,另外分線給NB、PS3跟XBOX360。

所以,AP掛了,只有一條實體網路線的我,麻煩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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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在中華電信的小烏龜有AP功能了,
所以即使我自己的AP掛了,
我的NB跟PS3還是可以靠無線網路直連小烏龜。

但,此時令我傷心的事情就來了…Orz

我的XBOX360是舊版的,
並沒有內建無線網路卡,
所以我唯一的一條網路線理論上應該配置給360最好。

但,小烏龜的AP又不是那麼理想,
若我NB要專心工作的話,
還是接實體網路線會比較安全。

這就變成了很尷尬的狀態,
XBOX360跟NB必須搶一條網路線,
誰主要使用網路時,我就拔線給它。

…………

沒想到都21世紀了,
我還要回到20世紀的古老問題「網路線」上煩惱…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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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抱怨。

其實新款XBOX360是有內建無線網路卡的。

但,我買XBOX360的時機很差…
買完舊款機後九天,九天,微軟就發表了新型機…
內建無線網路卡。

也就是說,如果當初我再忍幾天,
我就可能會改買新款有無線網卡的360了。

這次我AP壞掉的話,我就只是損失一台爛AP,
而不會扯到網路線配置的痛苦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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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台AP是ASUS的RT-G32…

出了名的地雷機…

以後有機會在寫日記補抱怨好了…

這可真的是一件讓我很生氣的事情,
ASUS的品質啊…

很多人是把小烏龜的AP罵翻了,
只是相比我那台ASUS的AP RT-G32…
我真的覺得小烏龜的AP很強了…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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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日記:
[達克日記] 2011/11/29--區網設備(其二)

星期二, 11月 08, 2011

保護殼+悠遊卡(其二)

【測試報告】讓你的 iPhone 與悠遊卡合體:KaloDesign iYOYO 保護殼

摸著良心說,Design是一種根植於靈魂中對美的渴求,並不是粗製濫造或是cost down可以辦到的。

KaloDesign這款,雖然比悠遊卡公司自己出的Easy NFC好一些,可對我來說這也只是「59分笑39分」。

Easy NFC,是39分,被死當,而且沒得補考。
KaloDesign,是59分,被當,但有補考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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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loDesign在我看來有幾個致命缺點:
1、價格仍然太貴
2、開模仍然太粗糙,上下兩塊合起來時,中間那個縫,會讓我們這種被Apple寵壞的客人抓狂
3、殼本身還是太厚
4、背版那一條一條的防滑條簡直是污衊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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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這種電子錢包卡插保護套應該有以下幾個要點:
1、一體成型
2、要薄
3、必須是軟殼
4、把卡藏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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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體成型
Apple產品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多為一體成型」,
即,對多數果粉來說:「我當一體成型為天經地義」。

詳情可以看Apple官方網頁對imac的介紹,他一整頁裡面強調了幾次一體成型。
http://www.apple.com/tw/imac/

當iphone手機本身已經一體成型了,
你保護殼已經是多一塊了,你現在還搞上下合體?

孩子,醒醒吧!
你以為你是無敵鐵金剛啊?指揮艇組合!?
還是三一萬能俠?蓋特龍?蓋特虎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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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薄

薄,同樣是Apple產品的一大特色。
自然也是果粉們要求的重點之一。

iPhone表面上不算薄,
但,你若真的拿過其他家的觸控智慧手機來比,
尤其是爽爽爽跟某宏X電的,
你就會知道,其他家的手機有多厚!

這不是實際量數字的感覺,而是「握起來」的手感,
一種不會輕易滑掉,但又不會太難握的感覺。

Apple用了這麼多功夫把iPhone弄得這麼薄,
你卻裝一個厚到可以防核彈的保護殼上去?
我到底是要保護iPhone還是要保護我自己不被輻射線攻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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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須是軟殼

我常覺得,在自己手機上裝厚殼保護殼是一種匪夷所思的想法。
尤其是iPhone。

iPhone4因為官方承認天線門問題,所以首開先例終於官方製作了保護殼(其實是邊條),那就是軟的。
連Apple自己設計的保護殼都是軟的,你幹嘛做硬的?

iPhone本身還不夠硬嗎?
都已經可以防彈了,你是真的要他能防核嗎?

iPhone4的保護殼重點只有兩個:
甲、解決天線門的收訊問題
乙、萬一不小心真的手滑了,在iPhone跟地面有親密接觸的那一瞬間,還有個東西緩衝。

你有看過消防員在拯救即將跳樓的自殺者時,是拿著鉛版在下面接自殺者的嗎!?

孩子…消防員弄的都是軟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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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卡藏在裡面

我不否認有很多用iPhone的人就是喜歡炫,讓人覺得自己很潮,而實際上持有者腦袋裡面裝的都只是…嗶(消音)…

但,百分之九十以上,真正的Apple user,腦袋裡裝的是:
"Think different!"

我不需要讓全宇宙都知道我拿出來嗶嗶的是"iPhone + 某學校學生證 + 悠遊卡"好嗎?

我只需要嗶嗶過去就好。

好不容易Apple把iPhone設計得如此簡潔好看,你捨得把一張七彩斑斕、如同狗皮藥膏的卡貼在你的蘋果LOGO上嗎?

恕我直言…這種行為根本是一種自瀆...不對,更正,是「褻瀆」!

星期六, 11月 05, 2011

Dark看海貓鳴泣時EP1

[感想] Dark看海貓鳴泣時EP1



        今天本著耐心,終於看完了海貓鳴泣時的EP1,看到終章時,我整個人已經全靠著壓抑著直接關視窗(與摔書同等級)的怒火,才勉強把EP1完整地看完。
這是一個很難得我告訴其他人不要捏他結局,我要自己看完的故事。
在閱讀前與閱讀中間,我一再地跟身邊一些看過海貓的朋友確認說:
「這個作品真的確定可以推理嗎?」
「有魔女這種要素時,這作品還符合『本格推理』的嚴格規範嗎?」
「各EP之間,我應該把它們視為平行世界吧?」

我得到的答案總是「肯定」的。
跟我說的狀況都是:「這作品可以推理,而且很多人推理,但找不到答案。」

但,當我自己真的看到一半時,卻發現到處都是邏輯漏洞與不符合現實可能性的點。讓我非常地火大。
我花費了這麼多個小時,閱讀這樣一個電子小說的第一部,而且也認為這是一個推理作品,很多關鍵點我應當要從後面幾部來看,結果卻發現這一切都是一個讓人不知所謂的騙局。

也許,這作品真的很精彩,劇情曲折可期,但,我只能說,這絕不是一個「符合物理規則與真實邏輯的本格推理作品」。
看完EP1後,我不會再浪費任何時間去看後面的部分,直到有人能在完整解釋我在下面問的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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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先簡單附上我在看一個作品前,會先替這個作品簡單檢驗的篩選標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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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海貓EP1在我閱讀前的詢問中,一路通過了我篩選標準的檢驗,進到了「A2-1-1、讀它,且推理檢驗之」的狀態。
那麼,海貓EP1應當符合以下幾個前提:


也就是說,海貓EP1不可以違背我這邊所述的R3系列規則。
R3-1、此作品中所有的人事物,均嚴格遵守1980年代的物理規則。
R3-2、魔女只是個傳說,並不真實出現且不直接插手故事的進行。
R3-3EP1中所有的文字敘述,即「偵探所見的一切均為事實」且「偵探得到的資訊量與讀者完全一樣多」。(意即不得在EP2以後才增加新的事實與改動規則。)
R3-4、所有事件均有合理的過程與可供再度實驗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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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對海貓EP1進行本格推理後,馬上就會遭遇到以下幾個問題:
壹、EP1-Q1、兇手不是魔女又能是誰?


貳、EP1-A1-2、兇手在右代宮家19人內:

       
        也就是說,若順著「本格推理」的嚴格定義來走,這個故事根本沒有兇手!
        這些被害者全部都是莫名其妙被兇殺!
        這種解釋,或者說,兇手能強到這種程度,這個兇手跟「魔女」有啥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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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別提,我看完EP1後,竟然還有人跟我講,EP2開始出現新的事實:「爺爺金藏其實早在一年前就死了!你在EP1中看到所有爺爺的場景都是假的!」

        任何沒有證據的推論,都必須要有很嚴格的邏輯關連。
        EP1中一再地出現爺爺的戲份,EP2開始突然要跟我說這都是那些僕人跟大人演出來的,你要把整個共犯結構擴大到天下大亂,那麼,這東西還有啥可以推理?
        就算真的有個金田一或柯南,甚至是白羅在這裡,他推出來的東西,只要犯人打死不認(確實犯人也都死光了),那誰能證明這個?誰能訂這個罪?

        再來,另一個驚人的事實是:「二姑姑繪羽其實沒有死!她是整個事件唯一的生還者!」
       
據說,她在EP1的死狀是被一柄全長至少15cm的錐子直插進眉心,血流滿了整個床,連呼吸跟脈搏都沒有了。
        如果,你跟我說這樣一個「傷患」,能在這種情況下熬上十幾個小時都沒有完整的醫療救援,最後活下來,而且事後沒有腦殘,過著正常人的生活,還繼續監護小姪女長大,甚至能用尖酸刻薄的言語刺傷小姪女幼小的心靈
        這個繪羽的生存力根本就是魔女吧!!
        不,她比蟑螂還要強大啊!!

        你唬我啊?
        幹得好啊!
        本格推理可以這樣嗎?
        腦內補完要有個極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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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文至此,我已經罵不下去了。
        總之,海貓我是看不下去了,我也不可能把它當作一個可以推理的作品就是了……

星期二, 11月 01, 2011

淺談本格推理

[達克日記] 2011/11/1--淺談本格推理

我並不算是一個「精通」推理小說或偵探小說的讀者。
但,看多了、跟人討論多了,總是對很多人自以為是的說法很感冒…
特別是關於「本格推理」這幾個字。

往往讀到或聊到最後,我心裡都不禁想大聲地喊道:
「你確定你這還叫『本格』推理?」
(最近一個例子是:[感想] Dark看海貓鳴泣時EP1

本格、本格,一堆人叫得很爽。
但,事實上,並不知道啥是「本格推理」。

又或者,根本無法用自己的言語清楚地解釋何為「本格推理」。

解釋太多,解釋得煩了,我乾脆整理了一篇「[公式] 本格推理相關理論」,並且再來寫一下這篇「[達克日記] 2011/11/1--淺談本格推理」做一個完整且簡單的解釋文,把我對「本格推理」的定義解讀及感想一次性寫清楚,以後我就直接丟超連結出去給人看,乾淨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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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說發展至今,一個世紀多,早就玩出各種千奇百怪的狀況,
不少作品為了凸顯自己的與眾不同,弄了一些非常特別的手法,
隨著「特別的作品」不斷推陳出新,往往有些作品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

出現了許多「根本不是常人有辦法想像的狀況」。
講得白了一點,就是「根本無法進行推理」。

身為「讀者」,我們其實只能看文字敘述去瞭解案情,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實際上跟偵探或刑警那般深入現場,用我們的五感與行動親自去解謎。套推理小說的專用名詞,讀者其實頂多就只能當當「安樂椅偵探」,現場怎樣我們聞不到、也嗅不著。

所以,為了在這種狀況下,保持作品的可推理性與讀者的推理趣味和動力,才造就了「本格派推理小說」的誕生。


本 格派:又可稱為正宗、正統、古典派或傳統派。以推理解謎為主要走向,是推理小說的主流。本格派可滿足以解謎為樂趣的讀者,通常儘可能地讓讀者和偵探擁有同 樣線索、站在同一平面。本格派中部份作者,書中會有「向讀者挑戰」的宣言(例如艾勒里),也就是告訴讀者「到這裡你已擁有足以解開謎題的線索」,挑戰讀者 是否能與偵探一樣解開謎題。因此,注重公平與理性邏輯,是本類型推理的特徵。


用很白話的說法來解釋本格,那就是:
「偵探跟讀者的立足點必須一致,
雙方看到的東西必須一模一樣。
讀者無法從文字上取得的任何資訊,偵探也不可以得到。」


廣義的解釋來說,就是「不能出現任何偵探腦內補完」、「猜測」等狀況。

舉最簡單的例子,不能到了偵探在解謎時,才突然在某個關鍵上說:「因為我昨晚睡覺夢到,所以你是兇手!」、「因為媽祖說你是兇手!」、「我從你身上聞到了死者的詛咒!」或者是「你來看看這面牆裡的被害者屍骨!(然後這面牆故事中根本沒有被打開過)」。

任何違背這些狀況的作品,都不應該被稱為「本格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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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略微整合推理小說十誡(Ronald A. Knox)推理小說二十法則(S. S. Van Dine),再去除掉如今已經不合時宜的規則後,所整理出來的「Dark版本格推理誡律」。

Dark版本格推理誡律:
1.必須明確、公正的將所有線索呈現給偵探與讀者。
2.除了凶手的詭計,不得用寫作手法誤導讀者。
3.必須經由合理的推理緝凶。
4.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凶。
5.必須貫徹唯一的真相,並為此提供讀者線索。
6.凶手必須要有相當的戲份,但要防止讀者完全得知他的思絡。
7.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也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
8.故事中不應出現不存在的毒藥、以及太複雜需要長篇解說的犯案工具。
9.偵探不能犯罪。(如:偵探本人不得為兇手)
10.偵探不應把焦點集中在無關案情的線索,避免誤導讀者。
11.除非先寫出有雙胞胎,否則凶手不准是雙胞胎。
12.凶手不得是(有案底的)慣犯。
13.凶手應有屬於自己的犯罪動機
14.不應以死者其實是自殺或意外死亡收場。
15.以下手法盡量避免使用:
#過多的暗室或暗道等。
#凶案現場發現煙蒂,所以凶手應是癮君子。
#以各種手段脅迫凶手自白。
#製作假指紋。
#用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被害人的)狗不吠表示凶手是熟人。
#使用瞬間致死的毒藥。
#凶案現場在警方來到時才變成密室。
#問案時,透過嫌疑犯的反應來緝凶。
#結案前,偵探破解暗號(死前留言)找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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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閱讀:
[公式] 本格推理相關理論
[達克日記] 2009/11/16--本格推理之疑
[感想] Dark看海貓鳴泣時E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