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6月 01, 2009

省電省到哪裡去?(其二)

[達克日記] 2009/6/1--省電省到哪裡去?(其二)

[達克日記] 2009/3/1--省電省到哪裡去?(其一)

我其實經常性地想不通很多人自以為「省電」到底省到哪裡去。

舉例來說,電燈。

小時候,大人總是教小孩「要隨手關燈,省電」。
嗯,這樣的說法大體上是正確的。

但,很多人關燈關到最後,走火入魔。

彷彿晚上要睡了,不把家裡所有的燈通通關掉,就是罪大惡極,就是污染地球、破壞臭氧層的元凶。
連最基本的「小路燈」都不放過,還堅持「要走過去時,再去開!」

對於這種失去理智、毫無邏輯、一點數學能力都沒有的走火入魔,我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就算我問了再多次「電費與摔傷了的醫療費,哪一個比較重要?」
我也總是無法讓這種刻板印象得到任何一點鬆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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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慣例,我們來算數學。

台灣一度電,一千瓦小時,算5塊。

一個普通常見的「省電燈泡」,額定功率大約也才二十幾瓦,
就算我們選用那種亮到爆炸,比情人節情侶還要閃亮的「超級省電燈泡」,也不過60w。

1000 / 60 = 16.666666667
1000瓦小時 除以 60 w,近似於16.66666667小時,我們無條件捨去算整數,
也就是一度電只能讓這個超級省電燈泡亮「16個小時」。

一度電,5塊錢。

(5 / 16) * 24 = 7.5
5塊 除以 16個小時,再乘以一天24小時,等於7.5塊。

也就是說,即便是60w這種超級耗電的燈泡,連續開一整天完全不關,也才7.5塊。

一個月30天,連開一個月不關,也才225塊。

萬一有人因為沒開燈或找開關的過程,
摔倒送醫院急診,掛號費起跳都最少450!
這還沒算皮肉痛,跟後續擦藥的費用!

摔得是還能醫好的傷也罷了。
萬一老人家一摔個重傷骨折、半身癱瘓,甚至就這樣走了...
就為了省一天7.5塊!?

摸著良心說,
人命重要?
還是那一個月多幾百塊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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