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月 31, 2008

新黑暗時代(其一)

[達克日記] 2008/10/31--新黑暗時代(其一)

[達克日記] 2008/10/01--環保的平衡?(其三)[轉貼] 癮科學:替代能源 -- 核能

我從小學就開始打辯論,而「我國是否因繼續興建核能電廠」(定義:核四廠)這個題目,大概從我對奧瑞崗三個字有印象起,它就一直是主流題目之一,大約直到我退役後才漸漸減少。(因為核四廠鐵板上釘了)

以奧瑞崗制辯論的規則上來說,會有正反雙持方互相交鋒辯論,而正方有義務要完全符合命題,所以正方必須提出:
1、台灣真的缺電(需要性)
2、缺電,目前最適合的解法是「新建電廠」。
3、新建電廠中,最適合的是核能電廠(根屬性)
4、核能電廠的電量足以應付目前缺的電量。(解決力)
5、台灣蓋得出核能電廠(可行性)
6、蓋核能電廠的利益大於損害。(損益比)

反過來說,反方可以有兩大路線主軸:
一、完全不認為台灣缺電(全反 or 維持現狀)
二、缺電,但我們有核能電廠以外的選擇。(新正方)

反方這兩大路線的選擇,會變成與正方在不同的點交鋒;
而基本上,我們較少選擇前者,全反或維持現狀的打法,因為隨著這題目越來越老,我們越來越不可能成功證明台灣不缺電,尤其在921後台北竟然能停大半個月的電,單是這一點事實,就足以擊垮所有「靠省電,台灣可以不缺電」的立論基礎。
選擇後者,所面對的問題就是在各種核能以外的能源中選擇決戰主力,但,很明顯的是,除了火力以外,所有其他能源都只是被打假的,尤其是再生能源上,那真的 只是一個笑話,沒多少隊伍能在反方時,使用替代能源取勝,因為我們根本沒有足夠的證據告訴裁判:「台灣土地夠大到裝得下那麼多再生能源電廠。」

因此,火力電廠,往往都是複賽以上,甚至是決賽時,反方最後能採用的決戰點。(當然,技巧夠好的隊伍,有可能選擇全反或其他)


十幾年的辯論歲月,每每我看到選擇火力的反方時,或者我自己在扮演火力反方時,我心裡總會很明白地問自己:「最早會跑出核能,就是為了替代火力啊?為何現在變成火力是核能的替代方案了?我們的邏輯思考究竟出了什麼錯?」

火力,是人類自有文明起,就一直仰賴的主力能源,它唯一的挑戰者真的從頭到尾就幾乎只有二十世紀中葉後的核能;
事實上,核能也沒有真的完全擊敗過火力,時至今日,火力仍是主流。

若不是一開始就已經確立火力不敷使用,又為何會出現核能?
一個已經被確定不夠用的東西,竟然被拿出來想要重新取代當初替代掉它的東西…

這不就是主張由奢入儉嗎?
從熱兵器時代回到冷兵器?
從工業時代往回走回青銅器甚至是石器時代嗎?

我每次思索至此,我心裡都會非常地害怕。

因為,這不就是後現代正在面對的問題?


有些人,在面對思索問題時,沒有朝著「新的、創意性的」解法思考,一眛地只是想要復古,覺得以前都可以、以前的作法都不會有現在的問題,古代那樣就好,但卻沒有真的去思考這樣是否「真的好」?

是的,腳踏車比較健康,比較環保,比汽機車好得多。
但,面對每日通勤超過二十公里時,腳踏車仍符合需求嗎?
機動車輛帶來的歷史意義,不就是人類生活圈的擴大嗎?
若不問理由地,純粹要求「無車日」,是否逼得人們重新限縮自己的生活圈?回到十九世紀的水準?(別忘了,今天已經二十一世紀了)


更深入的舉例,暫且按下不表…

只是,每每深思至此,我都會回想到歷史課本上學過的:「中古歐洲黑暗時代」。

若真的按照「某些人」的想法,什麼事情都回歸以前的作法,我們是否又會重現一次「新黑暗時代」呢?

我們是否會被逼得再次「文藝復興」?(許多科幻小說,像是基地三部曲裡面都有類似的情節。)


也許,這個世界,比我們想像得更複雜…

星期一, 10月 27, 2008

生活何需恐懼?(其三)

[達克日記] 2008/10/26--生活何需恐懼?(其三)

[達克日記] 2008/10/02--生活何需恐懼?(其二)

剛剛在寫[達克日記] 2004/04/01--達克談太空科技(其二之二)時,不小心越寫越激動,對著電磁波議題寫了一大串,可是後來回頭看看,又覺得跟「太空科技」沒什麼很直接的關係,但又不忍心砍掉;想來想去,最後就決定乾脆獨立成一篇日記出來了。XD

----

要是基地台的電磁波真的能造成那麼大的傷害,美軍何必花那麼多力氣打伊朗?打伊拉克?
直接跟對方講:「我們免費投資,在你們國家每隔十公尺就裝一台手機基地台好不好?給你們全國國民一人發一個手機好不好?給你們每個人全部網內免費打到死好不好?」

基地台電磁波若真那麼兇,保證伊朗跟伊拉克沒幾天就絕子絕孫了。


真的比能量大小,手機基地台的功率,還遠遠比不上我們每個人家裡都有裝的微波爐哩。


話說回來,我們為何要怕微波爐?

不是真的怕微波爐散發出來的電磁波,
而是不應該真的用自己眼睛去看微波爐!

因為微波爐的原理,就是用微波去震盪食物的水分子,讓水分子變熱,
拿我們的眼睛去直接看的話,就是把我們眼睛裡水晶體蒸熟,
所以才教導大家不要直接看微波爐。

但,其實說到底,要是真的微波爐會蒸熟人的眼睛,
為何全世界幾千萬台微波爐到現在,真的出事的眼睛卻好像沒幾雙呢?

微波爐玻璃裡面都還有貼一層靜電膜,那層膜就足以保護我們的眼睛了。

說到底,那層膜也才多厚?
我們隨便一台手機外面貼的螢幕保護貼都不見得比它薄。
這一點點東西就足以保護我們的眼睛了,
手機電磁波就算貼著臉講,我們也還有多厚的皮膚擋著,
有什麼好怕的?


要是真的那麼兇狠,
我們都拿手機來當雷射槍用就好了,
人手一把致命武器,
警察何必還要手槍?

----

相關日記:
[達克日記] 2006/04/06--電磁波的危害!?


延伸閱讀:
[新聞] 電磁波威脅?電磁爐更勝基地台

[新聞] 當科學教的教士淪為神棍--無線網路基地台也該限制?

星期二, 10月 14, 2008

法律的限制(其二)

[達克日記] 2008/10/14--法律的限制(其二)

[達克日記] 2007/10/18--法律的限制(其一)
[新聞] 司機聽警廣觸法? 宣導不足

這篇新聞我才看到一半,就真的對文中的「台灣音樂人著作協會」有不小的反感。

一、在存證信函之事上有說謊的嫌疑:
即便,他們宣稱他們並沒有寄出這封存證信函…
但,別騙我沒寄過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雖然不是真正的「法院文件」,可,若之後要打官司,這封存證信函在郵局那邊的備份可是證物之一!
所以郵局一定會嚴格核對「寄件人」的真實身份跟資料。

換而言之,不是本人或者真的擁有該單位的相關證明,郵局是不可能替任何人隨便發送存證信函的。
(郵局有相關法律責任,所以存證信函才會那麼貴。)

該協會要否認存證信函不是他們寄的,這下可就要負擔舉證責任了,不是嘴巴說說就算了。


二、完全扭曲著作權法的立法本意:
今天,那個司機先生只是打開了廣播在聽,就算他不是真的在聽路況(這部分自由心證),
你音樂協會要告違反著作權的第一對象也應該是廣播電台,而不是聽眾!
(這還得先問問廣播公司到底是不是真的違法播放)

因為實際上「有可能」犯法的是播送者,而絕非收聽者!

我們把話說白了,
假設今天路邊有一張海報,沒有經過原著作權人授權,這張海報的設計者就擅自違法使用了小叮噹的圖案,並且四處公開張貼,
難道我們路人走過去,不小心多看了這張海報一眼,就應該被小叮噹的公司告違反著作權法嗎?


笑話!
徹底的笑話!

視覺與聽覺都是我們人保護自己、天生的能力,不可能刻意忽略某件我們根本還沒察覺的事情啊!

要是我們沒仔細去聽,我們怎麼會知道這廣播裡面正在放哪一首歌?
要是我們沒認真去看,我們怎麼會知道那張海報上用的是什麼圖案?


音樂協會你們到底有沒有搞清楚狀況?
法律不是給你們這樣玩弄的!

法律是有限制的!


----


說到底,我真的還是得說一句音樂協會腦殘。

而且是大聲地說。


有種你們就繼續這樣連廣播電視都亂告吧!

看看到最後沒有媒體幫你們打歌時,是你們背後的金主大老闆會比較慘還是媒體方或聽眾方會比較慘…


若真是你們寄的存證信函,趕快第一時間公開道歉認錯吧!

若真的不是,趕快第一時間公開召開記者會,嚴正澄清,並且要求郵局提供該存證信函的寄送者資料,以「偽造文書」的方式告到那個寄送者完蛋。

否則…你們的社會形象死定了!

學界覷聞(其二)

[達克日記] 2008/10/14--學界覷聞(其二)

[達克日記] 2008/02/20--學界覷聞(其一)

也許,這篇日記裡面談到的東西,說出來的話會有些重,甚至過頭,可,還真是如刺在喉,不吐不快。

這學期,我們開始上研究法,正在學習如何寫緒論(研究計畫),所以大量觀摩各式各樣不同形式、不同主題、不同指導老師的論文,所展現出來的特色也真的是多采多姿、五花八門,讓人嘆為觀止,原來論文也可以有這麼多變化。

但,一路下來,我稍加留意的幾篇論文,其「研究限制」總描述得讓我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直有「這…這樣的研究限制有寫跟沒寫到底有什麼不同?」

從小學開始做實驗、寫報告到這麼大,我對「研究限制」的理解,一直是「任何研究都會循著一個有邏輯標準的研究方法來做,但,有規則就一定有例外,一定會有這個方法無法處理的範圍,而這就是這個研究無法兼顧的部分,也就是『研究限制』。」
也就是說,我所理解的「研究限制」四個字,是真真正正「人力難及」的部分,才忍痛用範圍限制割去,免得模糊研究焦點。

在我心目中,一個良好的研究限制寫法,應當至少要表達清楚以下三個部分:
1、研究限制的規則範圍(rules)。
2、限制內,本論文仍能探討的部分(in the rules)。
3、限制外,超出限制規則,本論文之研究方法無法達到的部分(out of the rules)。

如下列示意圖一:


最好的狀況,當然是1、2跟3都能做出完整的「條列表示」,證明作者(研究者)本人是貨真價實地清楚自己在幹嘛,知道為何自己要寫這些研究限制,限制內自己到底能做什麼,限制外自己真的做不到哪些事情。

----

要是真的沒能耐這樣做,起碼也該把1、2或1、3任選兩組狀況做「條列表示」,證明自己知道自己的研究限制,限制內或外單一方向的問題。
因為有些時候,我們真的是沒法知道限制之外到底還有多少狀況(尤其牽扯到量子力學或表面物理之類的事情時…Orz)。

可,論文越看越多,越看卻對這樣的「研究限制」定義感到疑惑了。

說白了,太多論文的「研究限制」,根本只是作者(研究者)自己在作球給自己,自己不想做、不爽做、懶得做的部分,就通通寫成「研究限制」。

就很多意義上來說,以一個碩士或博士學位論文的等級來說,這樣做其實還真的無可厚非。
因為說穿了最大的研究限制就是「沒錢」跟「沒時間」,這樣的狀況下,能做出一部份的研究,誠屬難為了,實在沒有空間多做苛求。


只是,在這當中,我竟然還會看到一些研究限制「完全語焉不詳」的狀況。
看得我真的是想大喊「救命啊~」

----

就當我瀏覽著眾多論文間,意外地看見了一篇談科幻小說的論文,(嗯,科幻小說耶~~ >////<) 一開始,我還蠻期待看這篇論文的, 但,等到我一路順著讀到該篇論文的研究限制時,我一整個傻眼… 為了保護原作者,所以我們只引用論文中「唯一有真的談到研究限制」的一段文字。

引言回覆:

菲利普‧狄克屬美國戰後世代,《殺手的一日》創作於瀰漫不安及焦慮感的六0 年
代,其作品僅僅能反應西方文化霸權下之部份後現代現象,無法全面涵蓋;另外,後現
代的「反整合」(anti-totalization)精神,亦使本研究只能管窺後現代部分現象;這是本研
究的限制。


看完這段「研究限制」之後,我完全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作者到底說了些什麼?

有嗎?
作者有說出任何貨真價實的「研究限制」嗎?

假設我先用我剛剛上面分析研究限制的三部分來解析的話,他這整段研究限制嚴格說來的意思大概也只有這樣:
1、rules:後現代主義。
2、in the rules:西方文化霸權下之部份後現代現象。但,他又說因為後現代主義「反整合」,所以又自己把自己的規則內推翻光光。
3、out of the rules:所有無關西方霸權文化下的後現代都不談,連「反整合」所扣除的東西都不談。

若,寫成這樣條列還讓人不知道我究竟迷惘什麼,那我們畫成剛剛上面出現過的示意圖再來一次,
示意圖二:



我承認,我對凡事掛了「後」XX主義的意識型態,實在是完全沒有深入涉獵過,可以說幾乎是白紙一張。

所以我為了看懂作者這段話,我還很努力去wiki了「後現代」跟「反整合」這兩大關鍵字,起碼我能用最迅速的狀況立刻理解這兩個詞的意思,必要時,我還可以從WIKI條目上得到重要的經典著作來當參考書。

可是,WIKI完了之後,我才知道我剛剛傻眼傻得還太快了…

wiki後現代主義一整個條目看下來,我除了看到「解構主義」彷彿好像對這個研究限制有那麼一點幫助之外,其他所有的東西都還是空白,我甚至在wiki中找不到任何有關於「反整合」三個字的相關條目


我無意對該論文的原作者(研究者)太過苛求,但,我實在沒辦法從論文全文中去瞭解到他整個研究限制到底想幹嘛…
而這樣一篇論文竟然還能…


我實在越來越不明白了…

越來越不明白了…

星期五, 10月 03, 2008

變瘦後的情況(其一)

[達克日記] 2008/10/03--變瘦後的情況(其一)

這又算是一篇補寫的日記,不過整個症狀是很明顯從十月份開始嚴重的,所以補在十月初應該是合情合理。

大約從上個學期中間開始,我開始很規律地一天吃一餐奶粉泡玉米片,就是早餐用的那種。
(詳情請見:[達克日記] 2008/09/22--生活何需恐懼?(其一)[達克日記] 2008/09/22--生活何需恐懼?(其一)系列日記。)

大多數人都是早餐吃,可是我早上往往睡到最後一秒才起床,根本不可能花時間泡奶粉、加玉米片慢慢吃,
所以,我通常都是中午回房間來吃,或者是晚上吃。
學期中我斷斷續續地吃,沒有真的很有規律。

但,到了七八月暑假期間,若我在學校的話,我幾乎一放假就是整天窩房間,
所以,開始了我瘋狂吃玉米片的日子,
放假我本來就往往一天只吃兩餐,而且還往往很懶得出門吃飯,
玉米片的存在徹底地解決了我「懶得出門吃飯」的問題,
我實現了「一天兩餐玉米片」的日子。XD


這樣瘋狂的實驗,一路從大約五月底六月初的偶爾一天吃一次,
到了七月份一天一次,兼忙研討會,
八月份的一天兩餐…

這樣吃的結果就是,我的體重又開始往下掉。

當然是沒有瘦到變成什麼俊男帥哥的狀況,也不可能回到所謂「正常BMI範圍」內,
(關於BMI,其實我頗有怨言,詳情請見:[達克日記] 2008/08/02--對死守體重規則的小抱怨
但,我應該是到達了繼從成功嶺下來後,人生體重第二低的境界。


行文至此,我想很多人大概會覺得「瘦下來很好啊!這樣會比較健康!」

但,這才是我惡夢的開始…


----

延伸日記:
[達克日記] 2008/11/01--變瘦後的情況(其二)

星期四, 10月 02, 2008

生活何需恐懼?(其二)

[達克日記] 2008/10/02--生活何需恐懼?(其二)

[達克日記] 2008/09/22--生活何需恐懼?(其一)

哈,中獎了。XD

[新聞] 克寧 雀巢6奶粉含三聚氰胺

我上次買的奶粉就是克寧即溶,08年四月黑龍江產品。

這系列其二的子標可以再補一個「我家也有毒奶粉」!


看到新聞時,我囧了一下,
不過仔細一看,最高也才0.85ppm,
瞬間擔心的份量就去了七成。

為何?
因為0.85ppm實在是小得幾乎不存在。

什麼叫做「ppm」?
就是百萬分之一。
WIKI:ppm

0.85ppm,就是「每公斤裡面含0.00085公克」。

我買的是2.4公斤一罐的,那整罐加起來也才「0.00204公克」。


囧…

0.00204g
這是多重呢?

嗯…基本上,就算把這整罐奶粉裡面的三聚氰胺都重新還原出來成為粉狀,在一般大學部用的電子秤上,說不定還沒辦法精密到這個重量。
(一般來說,我們會記錄到小數下三位已經是很精密了。)

說不定,連那張墊在電子秤上的紙都比這個重。



三聚氰胺又有多毒?
wiki:三聚氰胺

wiki 寫到:

為因應於 2007 年的牲畜飼料含三聚氰胺事件,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2007年5月25日發佈風險評估報告,討論家禽、魚類內含三聚氰胺對人類健康之影響,文中 指出現有檢測方法最低可檢出之極值為 50ppb。同篇文章也指出人體可容忍的每日攝取量(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為0.63 毫克/每公斤體重/每天(mg/kg bw/day)。此值是根據動物實驗中(持續13週的大鼠實驗) 所觀查到最低的「無有害作用值」(reported no-observed-adverse-effect-levels; NOAEL) 63 毫克/每公斤體重/每天 再除以100的安全係數(safety margin)以考量物種間的差異。舉例而言,一個體重60公斤的人若每天累積攝取三聚氰胺達 37.8 毫克以上,將會有立即性的健康風險。[20]不過這是針對食用三聚氰胺飼料動物所含三聚氰胺安全性的研究,並非允許三聚氰胺直接添加至食品中。[21]


wiki 寫到:

2008年9月26日,紐西蘭食品安全局參考歐盟每日容許攝取量標準(每公斤體重每日0.5mg, 20公斤的孩童為20*0.5=10mg, 70公斤的成人為70*0.5=35mg),決定以一般食物5.0ppm(5,000ppb)、嬰兒食品1.0ppm為食品殘留三聚氰胺的暫定檢驗判定標 準, 市售食物含量低於此值則不再發布確認風險警告, 不過若有發現此值會造成民眾攝食超過每日容許攝取量的三聚氰胺或者發現有摻假的情況, 會隨時檢討此值[28]。



也就是說,在這個wiki條目中,除了最嚴格的完全不能有之外,次嚴格的就是FDA說的「同篇文章也指出人體可容忍的每日攝取量(Tolerable Daily Intake; TDI)為0.63 毫克/每公斤體重/每天(mg/kg bw/day)」了。

好,每公斤體重、每天可以吃0.00063g的三聚氰胺。


我整罐奶粉有0.00204g。


0.00204g / 0.00063g = 3.238095238…(以下省略)

我們四捨五入取小數下兩位,算它3.24好了。


換而言之,就算我只有一公斤的體重,這裡面也只有我3.24天內可以容忍的毒量。


開玩笑…我的體重可是一公斤的幾十倍…
講白了,這整罐奶粉的0.00204g,還不到我全身體重一個小時可以容忍的毒量…


呃…我有可能一個小時裡面吃掉2.4公斤的「奶粉」嗎?

我不幹這種事情的。(這罐奶粉我吃了快四個月,終於快吃完了…)


那,我幹嘛擔心?@@


-----

看來我應該去買一下樂透了,
說不定會中獎。

最近實在給它有些小倒楣。

星期三, 10月 01, 2008

環保的平衡?(其三)

[達克日記] 2008/10/01--環保的平衡?(其三)

[達克日記] 2008/06/29--環保的平衡(其二)[達克日記] 2008/09/08--風力發電「球」?[新聞] 風力發電機組 保育界:生態浩劫

看著關於風力發電機的風扇會捲死鳥類的這篇新聞,其實我心裡很難沒有感嘆。

一直以來,我非常痛恨那些「環保人士」,在我眾多日記或散文裡,這樣的觀點與立場一再重複並非毫無來由。
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無知的雙重標準外加自相矛盾。」

那些自以為是的「環保人士」整天喊著要保護地球,保護地球最大的行動方向莫過於兩種:「保育動物」與「減少資源消耗(污染也是一種資源消耗)」。

可是,我所看見的絕大多數環保人士,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主張的概念、採取的行動,究竟代表了什麼意義?

尤以這次我轉貼上來的新聞:風力發電電扇傷害鳥類為最大的幾個例子之一。
一堆為了反核的環保人士,發現了火力發電其實非但沒有比較低的輻射污染之外,還外掛了一堆空氣污染後,立刻轉移陣地到「水力」或「風力」發電。
但,水力發電造成的水庫問題,又很快變成他們害怕被拿來反擊的目標,所以很快又開始主張台灣風大,適合蓋風力發電機組。

哪裡適合蓋風力發電機組?

一、風強(包含風力穩定)
二、地廣
三、人稀

把這三個條件通通加一加,馬上可以得出來最常見的兩種地形就是「沙漠」或「海岸線」。

台灣去哪裡找沙漠啊?

所以只好蓋在海岸線上。


但,認真想想,上面三個條件,又剛好是在過度開發的台灣土地上,僅存能讓野生動物活動的地區了。

你一個那麼大的風扇裝上去,不就擺明成為這些野生動物的斷頭臺?


尤其是這樣的海岸線區域,更因為終年穩定的風向與風力,往往還是候鳥們來台時必經的路線,牠們會乘著穩定的季節風,省力地飛進或飛離台灣。

一架這麼大的東西掛在這裡,牠們閃得掉嗎?


拿這麼多理由反對機場、反對高鐵,說會撞死鳥類,那,風力發電機組的大斷頭臺呢?

飛機與高鐵運行時都有巨響,鳥類不是笨蛋,聽久了自然會知道要閃。


風力扇超大根,轉速卻相對地很慢,根本沒聲沒息,對於一群飄洋過海、飛得很累,牠們真的會注意到這麼一個風扇的危險性嗎?
這是十分值得懷疑的事情。